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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经济理论与实践的进展

作者:李 周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江西社会科学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 15839

【摘 要】中国的生态经济理论经历了以维护生态平衡为核心的研究、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研究和以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研究三个阶段。而中国生态经济实践的研究进展主要表现在: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度研究、区域层面上的生态省建设研究和产业集群层面上的循环经济实践研究。中国生态经济学必然会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要的理论保证。

【关键词】生态经济;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


生态经济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提出的一种旨在摆脱现实社会面临的诸多困境的新的经济理论。它通过研究自然生态和经济活动的相互作用,探索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规律性,并为资源保护、环境管理和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分析方法。作为一种理论体系,生态经济开始朝着人类社会中一种经济形态的方向发展,并随着实业家和政治家的介入,逐渐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一、中国生态经济学的发展

中国的生态经济学研究始于1980年。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生态经济学的倡导者、奠基者——已故著名经济学家许涤新同志多次提出要认真总结和对待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指出:“在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之间,主导的一面,一般说,应该是前者,因为生态平衡如果受到破坏,这种破坏的损失,就要落在经济的身上。”这实际上是讲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之间的关系。这与差不多同时出版的罗马俱乐部的第九个报告《关于财富和福利的对话》是一致的。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得出相同的结论,说明这个问题的普遍性。许涤新指出:“人类为了生存,为了发展,是不可能离开一定的自然条件,是不可能离开一定的环境体系的。马克思《资本论》多次提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指出的正是这一个问题。”受马克思主义的启发,特别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深入研究,许涤新同志以其科学的敏锐性和前瞻性,于1980年8月首次提出“要研究我国生态经济问题,逐步建立我国生态经济学”的目标。并在同年9月,出版了中国第一部生态经济学论文集——《论生态平衡》。

中国二十多年来生态经济学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以维护生态平衡为核心的研究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其中包含了从滥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转为保护自然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内容。这次会议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过去我们狠抓粮食生产是对的,但是忽视和损害了经济作物、林业、畜牧业、渔业,没有注意保持生态平衡,这是一个很大的教训。”1983年1月,《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实现农业发展目标,必须注意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要求在这三大前提下,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发展道路。中国生态经济学研究正是在中央提出的三大前提的指引下开展起来的。

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政治思想路线的指引下,一大批科学工作者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政策、工作上的失误而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广大科学工作者对我国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严峻现实忧心忡忡,大声疾呼,其中,“小兴安岭林海面临危机”、“西双版纳森林资源亟待拯救”和“长江有变成第二黄河的危险”等呼吁,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个时期是中国生态经济学的初创阶段,其研究核心是发展经济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许涤新反复强调的“生态经济学的要求,是客观存在的,只有遵守这个规律,才能在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保持生态平衡的相对稳定,才能把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而以整体利益为主导;才能把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而以长远利益为主导”,体现了生态经济学最初的主要思想。

(二)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研究阶段

在1984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经济科学讨论会暨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成立大会”上,中国经济学家、生态学家、环境科学家、农学家、林学家等,从不同角度论述了社会经济必须同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重要性,并在以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我国经济建设这一点上取得了共识。所以,这一阶段的生态经济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上,并以此为贯穿生态经济理论的主线。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成为中国生态经济理论的主流。这一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生态经济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成就,也是中国生态经济学以至整个经济学理论发展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

1987年9月,许涤新主编、一批生态经济学专家撰写的《生态经济学》的出版,是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学初步形成的标志。这一时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学者,在实践中总结和发展了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提出了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的新原理。从基础理论、人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到农业、森林、草原、渔业、城市、区域、乡镇企业等各个方面均有专著问世,多达150多部。这些丰硕的理论成果,不仅为中国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为中国实施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以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研究阶段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可持续发展应作为全球的共同战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1994年中国在世界上率先提出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中国在未来和下一世纪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只有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中国发展的前途所在。”同年,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在山西召开了“全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学术讨论会”,理事长刘国光同志在其报告中指出:“新的形势,给我们学会带来了义不容辞的新任务,要求我们对生态经济的理论与实践都要进一步深化,要从一般的宣传工作向扎实做好普及培训工作转变;要从理论概念的研究向参加实践工作转变;要从生态经济向可持续发展,将生态、经济、社会统一起来研究,拓展研究面。”“可持续发展经济学要尽快形成理论体系,以指导社会经济发展。”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与实践向深度与广度扩展的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向可持续发展领域渗透与融合,逐步形成了一种将引起现代经济社会巨大变革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由于传统发展观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即,它完全忽视了现代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要维持自然生态财富的非减性,完全否定了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承载力即生态环境支撑能力的有限性,完全违背了经济不断增加和物质财富日益增加要以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这一铁的法则,因而造成了人、社会和自然界的畸形发展。传统发展观已完全不适应当代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与它相对立的可持续发展观便应运而生) 。由理论与发展专业委员会组织,王松霈主编的《走向21世纪的生态经济管理》和由生态经济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刘思华主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可谓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在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的基础上创立可持续发展理论,用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将是今后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发展与应用的基本任务。人们认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律,是研究生态经济规律和建立生态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又一次深化,它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生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并为用生态经济学理论指导实践提供了更有力的基础。

二、中国生态经济实践的进展

世界上生态学原则被有目的地应用到生产实践始于20世纪40年代,但当时仅局限于生态学个别规律的应用。20世纪60年代以来,森林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工业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继之而来的人口、粮食、自然资源的压力,直接冲击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于是,如何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矛盾,成为当代科学家面临的主要挑战。

中国生态经济实践比发达国家滞后,与生态经济理论研究进展同步,二十多年来,中国生态经济实践研究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度研究

中国能否沿着经济与生态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前进,取决于实践而不是话语。然而,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说一套、做一套,说得多、做得少,甚至只说不做。例如,在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报告中,都有协调经济与生态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话语,然而搞的却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因此,要真正地、全面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还要做许多工作。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在决策机制上要以核规制度替代核定制度,使所有不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都无法实施,消除核定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实现依法决策的目标;在考核机制上要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替代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民主监督的目标;在问责机制上,要以终身问责制和评审专家连带问责制替代首长问责制,以制止各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实现权责对称的目标;在评价机制上,要完善评价的标准和评价的指标体系,以制止各种钻评价盲区的空子的行为,确保制度面前的人人平等,实现科学评价的目标。

在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关系方面,政府负有很大的责任,并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中国政府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覆盖了全国97%以上的县。其投资之巨,范围之大,目标之高,都创下了当今世界生态建设之最。

但全体公民的参与也非常重要。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环境问题都是无法解决的。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的产生,公众参与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公众拥有知情权,是引导他们参与的必要条件。所以,必须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众了解政策、响应政策的渠道,使每个人都有参与的机会。1998年,35个来自欧洲和中亚的国家在丹麦签署了“奥胡斯公约”,随后又有39个国家加入该公约,公约的核心内容是强调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中国也在开展这方面工作,如每年的环境状况公报,每月的大江大河水质状况公报,每天的城市空气质量公报等。但目前还存在着环境信息透明度不高、参与渠道不畅等问题,尚需改进。

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实践是从区域和产业两个层面上展开的。其中,生态省建设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循环经济是产业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我们的生态经济实践应该加强在这两个方面介入,作为实践和应用研究的两个主要抓手。

(二)区域层面上的生态省建设研究

近些年来,生态建设已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1999年3月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先后批准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广东等8省为生态省建设试点。江苏、陕西等省也在开展生态省建设的试点工作。近10年来,我国生态省建设的发展势头良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进展顺利,生态产业有了新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进展。例如山东省,在2010年至2010年的10年时间里将投资3600亿元用于生态省建设。海南省通过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有效地保护了中部和沿海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已连续5年年均递增一个百分点,天然林面积恢复到19%左右;新建文明生态村1079个,累计达到2938个,占全省23310个自然村的12.6%;全省无公害农业基地面积达到160万亩,无公害瓜果菜产量240万吨,产值约38亿元,有23家企业的45个产品被评为国家绿色食品。黑龙江省在2003年1年里新增生态示范乡、镇(农场)55个,生态示范村(队)34个,生态示范区及试点112个,启动了一批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农用薄膜回收率达88%以上。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达到1810万亩,绿色食品年产量710万吨,产值190亿元。

生态省建设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立足于区域内独特的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以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为基础,以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为支撑,以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为动力,运用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原理,对核心产业、重点工程、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形成经济布局合理,环境承载能力不断提高的产业体系,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生产力,促进区域内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逐渐走向生态文明。

生态省建设是依据省人大审议、颁布的《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的,并通过目标和任务的层层分解,形成切实可行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不被破坏,对已遭受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开展恢复与重建。各省的经验表明,生态省建设通常分为层次逐渐递进的三个阶段。其中,启动阶段(2001—2010年)的目标是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形成生态产业的框架和生态建设的科技支持体系。推进阶段(2011—2020年)的目标是经济与生态复合系统步入良性循环,资源利用和更新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城市生态化进程明显加快,公众素质和生态意识明显提高。完善阶段(2021—2050年)的目标是形成以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为支撑,以生态产业为主体的高效生态经济体系,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

(三)产业集群层面上的循环经济实践研究

中国提出的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强调的是以资源利用为核心,从产业而非主要从产品方面来实施循环经济,这是中国的理论与德国和日本等西方国家的理论存在的根本不同之处。

现在亟待要做的事情是,利用资源与产品相互派生、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和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三类途径,尽快完成从“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开环流程到“资源——产品——资源”的闭环流程的转换,使最终排放的“废弃物”控制在环境自净能力的阈值之内,扭转稀缺资源难以为继、生态环境不堪重负的局面。具体地说,就是以企业为单元,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点”上的小循环;以行业或企业群为单元,延长产业链,建立“线”上的中循环;以产业群为单元,建立“面”上的大循环,形成共生互动的生态产业体系。

为什么确立的目标不是零排放,而是将“废弃物”的排放量控制在环境自净能力的阈值内’这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第一,使环境所具有的自净能力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第二,避免以损害人类自身的健康为代价的资源化。例如,地沟油和一次性医疗注射器、输液管等医疗垃圾的资源化,与我们倡导的循环经济是大相径庭的。

生态社区建设有明确的边界,没有明确的路径;循环经济具有明确的路径,没有极为明确的边界,把它们整合在一起,既能使它们各自的优势得到互补,又能使它们各自的不足得到克服。

纵观中国生态经济学发展过程,应该说,生态经济学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壮大、成熟,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需要。生态经济学必将成为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要的理论保证。

三、生态经济学的展望

(一)生态经济能否成为一种经济形态

这是当前极为关注的理论问题。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最初出现的是农业经济形态,它是农业革命的产物。随着物理学特别是力学的发展,工业经济形态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它是工业革命的产物。伴随着信息革命的兴起,接踵而来的是信息经济形态。继信息革命之后,生态经济能否成为人类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关注该问题的理由是:首先,构建生态经济形态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在现实中,往往以有用的产品衡量生产效率,问题是被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转化成有用的物品,其余则转化成有害物累积在环境中,威胁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客观上需要构建生态经济形态。其次,构建生态经济形态具有客观可能性。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上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已经提升了三次。第一次是基于政府主导的命令与控制方法,主要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污染控制;第二次是基于市场的经济激励手段,强调企业在废弃物产生方面的源头作用;第三次是在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企业职能的基础上,实现政府法律、企业自律和公众认同的他律的有机统一,其实质是实现公众监督下的生态文明。再次,构建生态经济形态正在得到全社会的支持。生态经济是!"世纪%"年代初期一些学者提出的旨在摆脱现实社会面临的诸多困境的一种理念、一个目标和一条路径,现在已经上升为一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的理论体系;伴随着生态运动的全球化,追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经济形态,正在逐渐成为全人类的共识。伴随着实业家和政治家的介入,现实经济也在朝着生态经济形态的方向发展。

(二)生态补偿理论与方法

这是当前比较关注的另一个理论问题。生态经济问题的解决,最好采用至少有一个人受益,而没有任何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的方式。但在现实中,很多生态经济问题的解决无法采用帕累托改进的方式。对于这一类问题,需要采用卡尔多改进的方式,即在受益人给予受损人经济补偿后,实现至少有一个人受益,没有任何人受损的目标。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是:生态效益的创造和维护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人力和资金,但生态效益在使用上具有非排他性,因而创造和维护生态效益的这部分投入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获得回报。如果改善生态环境的需求可以免费地得到满足,需求必然会无限大,如果改善生态环境的供给得不到任何补偿,供给就会极为有限,供求的均衡只能停留在极低的水平上。生态补偿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生态补偿研究的难点是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资金来源、被补偿者识别等。

(三)能值评价方法和生态足迹评价方法

能值评价方法的主要做法是将不同类别、不可比较的物质转换成统一的能值进行加总和比较,以消除价值加总和分析中的主观性。生态足迹评价方法通过计算人对生态资源需求的变化,估计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变化。

研究这些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学术规范提出假说和论证假设的方法,并在认真收集所需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分析,从而使生态经济研究方法更具科学性、实用性,提出的政策建议更具可操作性,更有利于生态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了做好这些研究,生态经济学必须与时俱进。

生态经济学的发展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本土化。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理论都是研究发达国家的经济现象得出的,实际上都具有本土化的特征。值得高兴的是,中国的经济研究正在发生由“拿来主义”到“本土化”的转变。研究本土问题只是本土化的形式,本土化的确切含义是指以观察到的经验数据构建理论框架,而不是简单地把外文的理论框架转化为中文的理论框架。经验实证是理论与时俱进的必要条件,因为只有对现象和数据有深入的了解,才能弄清现有理论不能解释哪些现象,才有可能在剖析这些经验现象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可以解释这个现象的理论,从而完成理论的创新或与时俱进。二是规范化。形式上的规范化是指,在对某一问题提出论点之前必须先整理文献,归纳已有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观点必须注明出处。“形式”上的规范化是使生态经济学研究成为可积累的科学研究体系的最起码条件。更为重要的是严格遵循理论创新的规范,即在基本假设可验证、问题边界清晰,数据资料完整、可靠,理论与方法论适宜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所有逻辑推论都不会被经验事实证伪的理论。而不能以观点、愿望替代逻辑推论,以比喻代替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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