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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阶层论”到“阶段论”:对当前农民发展过程中角色矛盾的再思考

作者:唐 伟 李海金  责任编辑:邓雅琳  信息来源:《人文杂志》2018年08期,第119-128页  发布时间:2020-02-01  浏览次数: 4131

【摘 要】在当前农民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并由此产生了“受害者”说和“共谋者”说两种不同的理论认知。但是,通过对政府与农民不同发展特征的分析,我们发现,当前农民在发展过程中之所以出现“受害者”和“共谋者”两者并存的现象,并不是因为阶层分化的影响,而是由于在两种不同发展观念的影响下,农民一方面基于一种生存理念而在初始阶段与政府出现部分目标“契合”;另一方面则又因各自发展方式不同而在后续过程中与政府产生较大利益对立。所以,基于一种整体而非个别的视角,我们认为,要让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政府就应该从尊重和保护农民的权益出发,改变现有的“强势主导”倾向,将农民置于发展的中心,践行新的发展理念。由此,农民的角色矛盾才能得到更好解决。

【关键词】发展;受害者;共谋者;政府;农民


、引言

在当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复杂的话题,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农民角色问题的讨论:比如一方面,有研究者认为,以追求工业化、城市化为目标的现代化模式,带着国家权力的强势,侵占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空间,破坏和掠夺了农村的环境与资源,因而激起了农民的强烈反对;(1)但是另一方面,也有研究者认为,对当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农民并未表示出明显的拒绝态度,相反,现代化物质生活的舒适便利,早就使他们放弃了以往的传统生活模式,所以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并不是“反对者”,而是“支持者”。(2)那么,针对这样一种矛盾局面,我们到底该如何看待农民的角色问题呢?

在谈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未来小农的命运时,伯恩斯坦曾经指出,面对市场和商业化竞争,农民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即“一些农民能够适应变化;另外一些农民尽量让变化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最少;还有第三种农民,他们在积极抵抗这些变化”。(3)无独有偶,在谈到当前中国农民在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现象时,一些国内学者也认为,在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过程中,农民之所以出现“盼拆迁”和“抗拆迁”两种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农民已经分化成了不同的阶层,从而使他们出现了不同的心态。比如在对荆门某地农村拆迁案例的分析中,杨华就曾经指出,在当地农村的拆迁过程中,一部分农村精英因为有能力利用拆迁赔偿实现更好的阶层流动,所以自然就是“盼拆迁”者;但是对一些贫弱阶层和老年人群体来说,由于拆迁之后,他们的阶层地位和生活水平有明显下降,所以他们就是拆迁的“抗争者”。(1)此外,在谈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时,米格代尔也曾经指出,国家与社会不是截然分开的,事件和现象背后各种力量的耦合,使国家与社会内部都有着很大的分裂,并在具体的情境中形成了不同的实力组合。由此,为了说明社会各阶层在发展中的不同境遇,他曾详细论述了在国家控制背景下,不同边缘地区是如何通过不同生存策略来获取自身发展的。(2)所以,上述学者是将社会分化中的阶层差异因素作为了农民对现代化具有不同态度的主要原因。

但是,这就是对农民角色矛盾的彻底解释吗?我们认为,答案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在谈到发展中的不平等现象时,埃斯科巴曾经指出,发展不仅仅表现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技术进步,还体现为一种话语和权力结构的重塑,而且正是通过这样一种不平等结构,一些国家或群体被整体性划入“不发达”语境。(3)而通过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我们也可以了解到,马克思对无产阶级受剥削地位的分析,从来都是基于其在整个生产结构中的整体无权地位和生产资料拥有状况来做出的,不会受个别群体职位或工资高低因素的影响。(4)所以在这里,埃斯科巴和马克思的观点实际上告诉我们,要研究农民在发展中的真正不平等原因,就应该从结构而不是个体差异的角度去分析,而阶层分析的视角虽然对农民的角色矛盾做出了一定解释,但是却只是将各种不平衡结果归因于农民自身的不同禀赋差异,从而回避了对现有结构性矛盾的深入批判。也就是说,阶层分析视角是认为,政府现有发展模式是没有问题的,“错误”的只是农民在面对现代化时不该“天生”有着不同的禀赋差异。

在谈到发展的深层次内涵时,德尼·古莱曾经指出,突破纯经济学意义上的观点或指标,真正的发展应该被定义为彻底的解放,“这种解放的目的是要将人类从自然的枷锁中、从经济落后和压迫性的技术体制中解放出来,从不公正的阶级结构和政治剥削者、从文化和心理异化中解放出来——总之,从一切非人性的生活中解放出来。”(5)所以,在这里,我们认为,要探讨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矛盾,实质上还是一个要厘清不同发展理念的问题。因为一方面,从发展的全面内涵来看,我们不能像“受害者”说的那样,过于强调农民的守旧情怀,而忽视了农民基于个人利益而对现代化求新求变的一面;另一方面,也不能像“共谋者”说的那样,在看到政府和农民“共同”追求发展的同时,忽视了前者因为手中的权力和地位的强势而给后者带来的结构性伤害。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在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把农民视为一个整体,希望通过运用“阶段论”的视角,一方面来具体分析政府与农民在初始阶段是如何出现目标“契合”的,另一方面则在目标“共同”的基础上,继续挖掘在一种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下,事件双方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又是如何因各自发展方式不同和利益诉求差异而产生矛盾分歧的。由此,当前农民在发展过程中“受害者”和“共谋者”并存的局面才能得到更好的解释。

二、分析的开端:发展如何成为政府与农民的“共同目标”

1.发展作为农民生存的必需

在谈到“发展”一词的不同涵义时,沃勒斯坦曾经指出,尽管发展的表现方式有很多,但是对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来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用来指称生物有机体的生长过程,即一切有机现象以某种方式开始生命,然后生长或发展,到最后死亡。(1)而在诸多将农民描述为“受害者”的理论研究中,一个较为共同的取向就是强调农民旧有价值体系的重要以及农民对这一体系的坚守。但实际上,在我们对农村生活做出一番田园想象之前,许多研究者已经指出的一个较为客观的事实就是,千百年来,农村生活其实并未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是变动不居的。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孟德拉斯在回顾中世纪欧洲农民的变迁历史时就曾经指出,“传统农民社会在表面上虽然是稳定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没有任何的改革。工具的改进,新植物品种的引进,耕作方法的改善,这些组成了农业通史的重要篇章”。(2)而在对云南滇池小村长达数十年的观察中,朱晓阳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他通过对当地历史文献的查阅发现,在发展主义思潮没有进入中国之前,滇池水域在人们的生存活动之下,已经发生了剧烈变更,所以这也就使得怀旧的情绪在滇池小村人民几百年来的生产、生活中从来没有那么浓厚。(3

当然,之所以要强调农民在长期传统生活中求新求变的一面,主要是因为从发展的基本涵义来讲,作为一种主要的生命维持手段,农民通过追求发展去满足自身的成长需求,无疑是一种非常合理的路径和手段,而这也是无论对发展持何种立场的研究者都不能否认的事实。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在谈到发展本身是否是一种理想方式时,德尼·古莱曾经指出,不管世界各地如何从价值观上去判断这种方式的好坏,但是其中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就是首先要着眼于维持生命,因为“养育生命是任何地方正常人都珍惜的价值,即使在有些地方会牺牲人命以使神灵息怒或父母溺杀女婴以求子嗣,但他们会将这种毁灭生命的行为解释成为社区或家庭总体活力作奉献。”(4)所以,在正视生存利益的前提下,这里的落脚点就进一步负载在农民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获取更高质量的生命成长之上。而从这一点,可以进一步发现,随着外在环境和可利用资源的不同,农民在帮助自身获取更高生活质量方面,其手段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比如在中世纪的欧洲,孟德拉斯的研究发现,虽然变迁缓慢,但是农民已经开始将小麦和休闲田的两年轮作制换成小麦和玉米的轮作制,以提高产量;(5)而到了全球化时代,迈克尔·伍滋的研究也发现,全球化给乡村农民带来的也不全是“坏”的影响,比如他在一些关于乡村转型的案例研究中,就详细指出了许多传统农民是如何利用全球化语境下的新技术、新资本,将乡村变得在现有环境中更适合生存的,(6)所以,在一种生存伦理的需求之下,农民是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完成自身发展任务和需求的。只不过,结合当下语境,我们还需进一步追问的是,当中国的农民处于一种高度现代化的环境中时,他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会采用哪些更具体的适应和应对方式呢?

阿马蒂亚·森的观点给出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指引方向。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他指出,如果从目的性的角度来看,发展的过程就是扩展人类自由的过程,这些自由包括: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障;但是,反过来,抛开这种目的论的观点,以一种工具实效性的视角,阿马蒂亚·森也认为,上述五种自由不仅是衡量发展的指标,同时也是帮助人们获得良好发展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即只有当人们政治上自由、经济上富裕、社会机会公正、信息透明以及保障完善时,我们才可以说农民获得了一个较好的发展阶段。(7)所以,尽管我们不认为人的发展只能从量的变化去体现,但是从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一些数量性的指标,比如收入、生产率、产出、识字率、职业结构等,实际上也是包含在内的。在谈到贫困的原因时,森虽然极力驳斥那种将收入低下与贫困直接对等的观点,但是也承认可行能力的绝对剥夺对贫困影响更大,而这种可行能力的低下,往往可能就来自贫困群体的不识字或某种职业技能的缺乏。由此,当农民希望以更现代化的方式或条件去获得维持生命的物质资源,或通过掌握某种现代化技能去谋生时(如现代化驾驶技术),就不能说他们是陷入了一种“狭隘发展观”,是在与现代化“合谋”,而应该将其视作是他们在不断提升自己的生存手段,以实现一种更有质量的“美好生活”。

2.国家发展的动力与方式

当我们的研究对象转向国家时,可能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国家为什么也要发展?而之所以如此提问,是因为一般来讲,当我们将国家视作不同群体构成的概念形式时,可能会说,群体或社会成员的发展就表现为国家的发展,但是斯考切波的国家自主性理论却告诉我们,“面对它治理下的各个从属阶级,国家拥有自己的独特利益”,(1)所以在将国家视为一个独立主体的前提下,不禁要问,国家在发展中追求什么?一个可能最为明显的答案就是对统治正当性的追求,按照韦伯的理论,如果一个国家只着眼于满足于支配阶级的利益,而不能“顺利而有效地”体现它所负有的使命,那么就会丧失作为它统治基础的正当性。但是结合本文的主题,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我们认为理解中国的发展,除了需要从一般意义去理解国家的这种追求之外,还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去明确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在现代化社会中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首先,从对外来说,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获得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是以一种要打破世界已有不平等秩序的姿态出现在世界舞台上的。而要获得这种挑战实力,这些发展中国家一个主要的实现路径,显然就是要通过发展使自己尽快强大起来。而要获得发展,最直接便利的方式也就是“拿来主义”,即通过向已经走上发达道路的西方国家学习,以发展自己。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当凯蒂·加德纳、大卫·刘易斯等人在审视桑托斯、弗兰克等人的依附理论时,就敏锐地指出其研究虽然指出了第三世界国家在世界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是导致其不发达的主要原因,但是实际上其替代政策却收效甚微,这是因为他们开出的药方与西方发展道路实际上也是“大同小异”的,即也是在发展工业化的大前提下,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追求技术的现代化、都市化、高消费以及一系列社会与文化的变迁如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的现代化提升等等。(2)只不过在这里,其方式变成了从西方体系中“脱身出来”,号召独立建设“自己国家”的现代化道路。

其次,从对内来说,作为一种革命时期的动员力量,宏大的远景规划与富有诱惑力的革命前景,往往是革命阶级得以将无数底层群众“团结起来”斗争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一旦革命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就不仅面临着要通过发展满足国内群众生存需要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还要面临承诺兑现的问题,因为这毕竟关系着执政阶级的意识形态号召力的问题,比如在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讨论中,邓小平就曾经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3)所以正是通过这一追溯,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为何对一个国家意义重大。不过,尽管有着对这一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但是发展的任务却往往是艰巨的。因为相对于那些已经发展了几百年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来说,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在短时间内实现“赶英超美”,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较为“满意”的发展成绩,兑现曾有的许诺,一些国家就选取了一些可以量化和便于“展示”的发展目标,以便让自身的发展变得更为“亮眼”和有说服力:如工业现代化、国民生产总值(GNP)增长、技术进步、个人收入提高、识字率上升、医疗卫生水平上升、住房条件改善等等。

由此可见,通过上述比较,可以发现,虽然“发展”对于作为个体的农民与作为有着自主性的国家来说,往往意味着不同的内涵与目标,但是从纯粹的内容形式来看,两者却确实有着部分的“共同契合”。而也正是这种“契合”,使得一个国家或政府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往往能够以一种“共同意志”的名义出现,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得到农民的“支持”与“共谋”。但是,另一方面,在当前现代化过程中,许多农民利益受损并产生对立事件也是客观存在的。而究其原因,主要与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过程中所采取的过于“工具化”的手段有关。

三、对立的出现:“唯GDP”政府的发展方式与特征

在谈到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时,周雪光曾经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个深刻矛盾,即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对立。展开来讲,就是国家治理需要刚性权威,以解决上行下效的问题,但是一统体制集中程度过高,又会削弱地方治理的自主积极性,所以纵观中国历史,中央国家的治理就一直处于这样一种“收”“放”的矛盾转换之中。(1)而这样一种矛盾反映在国家的发展层面,就是一个如何解决好地方政府认真执行国家目标的问题。因为根据组织学的观点,组织中的个人目标与组织的整体利益往往并不是天然一致的,如何将成员的个人目标与组织的整体目标协调一致以确保国家目标的实现,就成为一个需要非常重视的问题。而根据周黎安提出的“晋升锦标赛”理论,中国为尽快实现国家发展目标,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路径,就是执政党建立起了一套“晋升锦标赛”式的组织激励机制,将经济考核指标与官员个人晋升结合起来,从而使一种唯GDP主义的经济增长方式很快就成为地方官员的一种个人行为动力。(2)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过于“量化”的发展理念,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尽快完成任务,“提升”政绩,往往体现出了一种较为明显的“工具化”倾向,这主要体现出以下四个方面:

1.单方主导

按照德尼·古莱对发展的定义,良好的发展应该是一个平等对话和共同协商的过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往往发现,出于一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目的,一些以“政绩提升”为目标的地方官员经常体现出一种以他们个人自身意志为主的单方主导倾向。而究其原因,除了一种自身积极自主性的体现之外,还与作为执政阶级的革命政党长期在行动纲领中对如何才能完成任务的手段认知有关。

比如在谈及革命党人为何必须掌握农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权时,斯科特曾经列举了列宁的《怎么办》《国家与革命》以及《农业问题》等三部著作来予以说明。而分析的起点,是来自于马克思对法国小农的那段经典论述,即马克思认为,法国小农虽然人数众多,生活条件相同,但是马铃薯般的简单同名数相加状态,使他们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而没有“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3)由此,要改变这种状态,斯科特认为,列宁提出的解决方法就是要由具有坚定意志和崇高革命理想的职业革命家,以宣传员、鼓动员以及组织员的身份深入到群众中去,将“存在于群众中无形的、零散的、彼此缺少联系的和地方化的愤怒变成有目的、有方向和有组织的力量。”(4)而具体到农民群体,斯科特更是认为,由于列宁无可置疑地指出“小农的生产生形式……是不可置疑的落后。他们像农村的手工织工一样,只是历史残留,终将被农业中相对大型机化工业中的等价物所清除”,(5)所以作为解决方法,列宁的建议自然也是希望通过引进机械化、电气化等现代化先进生产技术来予以替代。但是,作为一种既存事实,由于列宁也认识到,在自然状态下,“重建小农,改变他们的全部心力和全部习惯是需要几代才能完成的任务”,(6)所以要尽快实现革命目标,列宁认为就必须要使用理性国家的强制力量来予以实行。于是,作为一种新生产形式的集体化农业“应运而生”。

而也正是基于上述这样一种对权力改造意志的长期“迷恋”,就使得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人们的“革命意识”已不再那么浓厚,但是联系到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现实,我们往往发现,出于一种要将农民的习惯、生活方式、道德行为以及世界观进行彻底改造的主观想法,一些官员仍然坚持认为,农民是落后、愚昧和不愿接受新事物的,所以即使他们想获得一种更好的发展,也可能因各自利益的纷繁复杂而难以形成一致意见与路径。由此,唯一合适之计,就只能是由政府单方面出面,通过一种强制意志来予以引领和实施。

2.计划先行

正是因为在发展过程中,政府十分强调自身地位的单方面主导,所以为了保证发展方向是在预定的“轨道”上运行,许多地方倾向于通过计划来主导整个发展过程。当然,从一般意义来讲,作为一种规定优先目标、分配资源和实施与评价业绩的通常方法,计划自身是不存在褒贬之意的。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由于许多计划者往往是带有一种掌控一切、全盘规划的“企图”,这就使得计划反而成为一种行动约束而不是“蓝图”。比如在论及现有发展计划的弊端时,德尼·古莱曾经详细论述了计划者的多项“职业病”:第一,幻想自己无所不知,即发展专家总是不知不觉地认为自己能够比其他人更为高明地知道社会的真正需要,因而很少去考虑到底层人民的真正需求。第二,过分抽象。德尼·古莱认为,在经济学家、统计学家或计划者眼中,人类疾苦往往表现为一批统计数据。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发达不仅仅是统计,而是人们的亲身经历,比如贫穷的父亲看到子女挨饿而只能无助绝望的痛苦心情。而且,在许多地方,一些带有传统文化底蕴的价值表现形式和实践性知识体系,也是简单的统计数据所无法涵盖和表达的,所以导致最终制定出来的计划总是显得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第三,计划制订者们习惯于把计划仅仅理解为发展的手段,缺乏在规划中对多样性与异议意见的包容性考虑,因而使得计划无形中成为一种对计划外因素的排除工具。(1

3.政策简化

当然,除去计划先行,政府主导作用的强调还体现在根据发展计划而制定的各种执行性政策上。根据斯科特的观点,“清晰性是控制的前提”,(2)由此政府计划指令下的发展政策要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把控性,就必须在划分类型的原则下,做到尽可能的去繁存简,以便能处理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复杂局面。而要做到标准、清晰,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地方性知识。因为根据斯科特对“米提斯”的描述,地方性知识往往是通过实践以及成熟的感觉和技巧获得,它“抵制将其简化为可以通过书本学习获得的演绎规律,因为它所起作用的环境是非常负责和不可重复的,不可能应用于任何正式的理性决策程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米提斯位于天资灵感与被编纂知识间的巨大中间地带……无法使用任何公式”,(3)所以国家要将这些复杂的现实纳入管理和控制的视野,唯一的办法就是缩小视野,将复杂的现实简化为纲要的条目,以便使操纵和控制这些事实成为可能。

而也正是这样一种处理办法,使得许多地方政府在发展过程中所制定出来的各种政策往往具有极强的“形式合理性”,即在政策内容上,它体现出一种普遍主义,似乎可以应用于所有的政策对象,但是在民众需求的满足上,却体现出极大的“距离”。原因就在于这种政策用表面的秩序代替了真实的事物,许多最能帮助农民生存的实际功能与实践知识的价值,被一种社会工程设计中所编制的正式程序所遗漏了。

4.措施激进

“晋升锦标赛”式的组织激励机制给地方政府追求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强的行为动力,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除了看到工具性政府追求发展中的主导性、计划性和简化性等特征之外,还必须看到的是其追求发展过程中的“激进性”。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中国,一任官员主政一方的任期往往是有限的,要在短时间内显现发展“成果”,这就使得不少地方政府官员所主导制定的计划和政策,通常具有较为明显的“短期效应”,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基于时间压力,计划和政策都用较为明确的时间期限予以了明确,并要求限期完成;第二,与民生、教育等发展较为缓慢的层面相比,为了尽快拉动GDP增长,地方主政者偏好于用大工程、大项目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第三,正如阿伦特在《论暴力》中所提到的,虽然暴力永远不可能有合法性,但是有些暴力的使用却往往会以一种暴力目的的合理性或好的结果来证明其手段的正当性,(1)所以这就导致在一些地区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官员为了限期完成任务,往往会以一种“集体利益”的名义去选择激进但短期内可见成效的措施来完成预定目标,如“暴力拆迁”等。

四、分化的形成:“工具化”发展方式与农民利益的冲突

一些地方政府在追求发展过程中,其手段带有浓厚的工具主义倾向,但是这些“工具化”手段又是如何影响到农民的发展,并使他们利益受损的呢?在此,我们认为,要深刻揭示这些地方政府“工具化”手段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在与之对应的基础上,对农民的发展特点也做出具体分析。

1.彻底改造与逐步革新

在谈到农民的变迁机制与动力时,孟德拉斯指出,农民革新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循序渐进”“以旧纳新”。所谓“循序渐进”,是在发展过程中,盲目冒险可能带来的生存风险,使农民在面对和采纳新事物时,通常会采取一种谨慎态度。而要在接纳新事物的同时又少冒风险,最稳妥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观察模仿,二是试验考察。比如在谈到农民对一些农业现代化机械的购买和引进时,孟德拉斯指出,尽管许多研究者已经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小经营者购买拖拉机的不理性,但是他认为,由于农民是“根据他期望略有改善的个人状况和周围看起来‘过得不错’的农业劳动者的状况做出判断的”,(2)所以在此影响下,农民通常也会超越纯理性的层次,像大经营者那样做出购买拖拉机的投资行为。而对于试验考察,则有不愿冒险的压力,农民对拿一块土地的收成来做赌注总是犹豫不决的,所以要让他接受一种新事物,就只能是通过一年又一年的连续成功试验,才能打消他的顾虑。(3)而这种革新,在孟德拉斯看来,尽管只是起步于谨慎的模仿和试验,但由于它也能引导农民发生变化,所以也是指引农民现代化的内在力量。

对于“以旧纳新”,则是指作为一种意义解释系统,农民整个传统的经营体系和生活方式不仅起着帮助农民维持生存的作用,而且还代表着一种农民生活的意义指向。因此,一项新技术的引入虽然可能给农民带来经济上和技术上的好处,但是也可能隐含着对农民过往整个生活体系价值的否定,所以为了消弭社会革新所带来的社会震荡和内心的不安全感,农民通常采取一种“以旧纳新”的办法,即“把新逻辑运用到按常规运行的领域,又用他们视为永恒的旧逻辑去解释新世界。”(4)而如果一项新事物不能在已有系统中获得位置,那么它就很难得到农民认可。比如在援引马利约特的研究时,孟德拉斯就指出,虽然在两代人的时间里,印度恒河谷底的农民村庄引进了大量令研究者们吃惊的技术和作物———亚洲胡萝卜、芥菜籽、机械播种机等,但是厩肥和选种这两项可以改善食物水平的革新却一直是那里的农民无法接受的,原因就是它们无法并入当地农民的技术系统,如厩肥一直是当地农民唯一的燃料,新品种麦子虽然可以提高产量,但是牛却不吃,而在当地人看来,牛必须进食,就像妇女必须有东西烧火做饭。(5

由此,可以看出,“循序渐进”“以旧纳新”的变革特点,使农民对新事物的引进和接纳始终处于一种渐进性的状态。但是这却与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过程中企图对农民习性、生活方式、道德行为进行彻底改造的一些激进手法是截然相对的。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要求在短期内“立竿见影”,这就很难会留下足够的时间、空间去让农民先观察、再模仿或让农民先“试验”、再“采纳”。而且,由于是彻底改造,所以地方政府也很难允许当地农民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择其可容纳者而接受之,不可容纳者不接受之。因此,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在面对农民拒绝时,为尽快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不惜使用各种强制力量去强迫农民接受。而诸多农民在地方政府现代化过程中的抗争缘由也多半是藉此而来。

2.普遍主义与个体差异

在谈到集体化的由来时,斯科特曾经指出,列宁对农业现代化的构想主要来自于一种对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生产模式的认知与挪用,即生产的标准化与功能性可替代,但是与此同时斯科特也认为,从制造业抽象出的逻辑是否适用于农业是一个有很多争论的问题。(1)比如在谈到农业专家的高科技知识为何总是不能达到预定效果时,马格林就曾经指出,“在人类活动中,本质上最不确定、因而学识式计算最难以排上用场者,无过乎农业了”,(2)因为对高科技农业来说,科学家的实验室是井井有条的,农民的土地却是不规范的,而且在农民的生产过程中,大自然也是变幻莫测的,比如“土质有别、水分缺乏、微观气候有异、天气变化,任何问题都有可能出现”,(3)所以要解决农业生产中的这些“突发状况”,就必须依靠当地农民的个体临时应变和传统的实践智慧,而这却是过于强调其“科学理性”和“预定条件”的高科技农业所难以做到的。正是因为看到了发展中农民利益的多样性和地方知识的重要性,在一系列关于发展主义的批评和反思中,不少学者提出,在发展过程中,如果一定要“计划先行”,那么在计划或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就必须要有民众广泛的参与,因为只有通过参与,农民的不同利益差异和诉求,才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有效地反映到政策制定者那里。而政策制定者也只有通过吸纳更多的不同意见,才能让自己的计划和政策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但是回到现实中,却发现,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过于重视自身的主导作用,害怕民众在参与过程中的意见表达削弱自身的掌控能力和由此形成“发展阻力”,因此它们在“蓝图设计”的过程中,不仅很少将民众的参与纳入自己的政策程序中,而且很多时候甚至拒绝民众参与。而也正是因为缺乏农民的参与,使得这些地方政府的发展政策不仅不能充分代表农民利益,而且还使得许多农民的差异化需求和社会复杂性被一种标准、简化的“普遍主义”政策所替代和忽视。比如在关于马里苏德(MailSud)一个农村发展项目的个案分析中,凯蒂·加德纳和大卫·刘易斯就发现,正是由于缺乏上下互动与民众参与,所以导致当地政府的援助项目不仅没有充分注意到雨水不充足的地区并不适合种植高粱,而且由于过于轻率的规定项目中所提供的新种子、化肥与技术只能由官方所认可的村委会来分配,而忽视了在马里地区,只有经济比较富裕的村子才有村委会,贫穷的村子却没有,所以导致了最需要帮助的人反而被排除在了项目之外,生存状态更加恶化。(4)此外,在一系列关于水库移民工程的研究中,维尔姆森、(5)克罗尔(6)等人的研究也详细论证了“大一统”的移民安置赔偿政策,是如何在没有充分考虑农民个人利益差异的情况下导致最终安置效果不尽如人意的。由此可见,作为一种“工具式”发展方式,地方政府的这种忽视农民参与、企图用一种自上而下的普遍政策全盘指导农民复杂实践的“计划蓝图”,遭到农民反对,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3.短期效应与长期发展

对于政府工具式发展与农民发展的对立,我们认为,除去革新手段的不同、个体需求的差异之外,另外一个重要方面还在于发展稳定性的矛盾之上。而之所以提出这一点,是因为在谈及农村现代化的阻力而对农民产生的诸多批评中,一个较为集中的方面,就是普遍认为农民的“自私自利”和“事不关己”是阻碍农村公共事务顺利发展的主要因素。比如在谈到当前中国农村的公共事务建设时,就曾经有研究者认为,一些地方的农田水利、道路建设之所以举步维艰、难以持续进行,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农民在个人利益面前,不愿做出“牺牲”,甚至还会以“赔偿不够”等因素予以阻拦,而要破解这一难题,就必须用集体的力量予以解决。(1)但是,当我们深入审视农村发展现实时却发现,上述学者的观点虽然看似合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谈到东南亚农民的长期生存机制时,斯科特就曾经认为,在地主和农民关系稳定的背后,实际上是以一个“互惠原则”为前提的。具体来讲,在长期的农村生活中,风险与机遇并存,农民之所以愿意不断履行交租的义务,是因为他们期盼将来遇到危机时能得到地主帮助,而如果地主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农民以后自然也不会顺利履约,所以“互惠原则”是农民愿意让渡权利的一个关键。(2)但是,现在中国农村并非如此。政绩压力下的GDP增长主义,使许多地方政府的发展目标呈现出一种求新、求快的“短期效应”,即在治理实践中,每一任地方主官在自身任期内所关注的就是如何通过宏大的工程项目把GDP数字尽快拉动起来,而对许多项目发展之后的后期工作如失地农民就业、搬迁移民生存等问题却很少关注,所以这就导致农民在发展过程中,因为得不到一种有效的心理稳定预期,从而很难放心、顺利地去把这种权利让渡出来。

更有甚者,在目前的行政体系中,由于存在一种比较严重的科层等级思维,所以这就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主官为了确保自身目标的实现,往往会以一种科层压力的形式将任务完成指标和完成压力逐级传递下去。而在压力面前,为了完成这些目标,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就不得不采取像孙立平、郭于华等人在对华北定购粮收购的个案分析中所提出的方式———“软硬兼施”。(3)而在这其中,“硬手段”因为容易引起农民反抗,较少使用;但是“软手段”却由于使用的是熟人社会里的亲情网络和道德名义,所以往往也会导致地方官员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利用一些过于夸张的私人承诺去“迎合”农民,在个人承诺的背后,很容易使农民在一种高预期与低现实之间的心理落差中产生不满。在一些学者指责农民在公共事务中表现得“自私自利”以至阻碍了农村现代化时,我们不禁要反问,当地方政府的工具式发展方式并不能给农民提供一个较为稳定的长期生存保障和心理预期时,我们又何从能指望农民单方面做出有碍自身生存的利益“牺牲”呢?

五、结论与讨论:如何才是更好的发展?

正是因为政府和农民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发展逻辑和利益诉求,因而使得作为整体的农民在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受害者”与“共谋者”并存的局面。即一方面,在发展开始的初始阶段,作为一种个体层面的生存逻辑,希望自身生活得到更大提升的农民一直有着经济收入增长、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富裕的个人利益诉求,因而这就使得他们对也期望通过以上述手段来提升国力的政府表现出了一种形式上的“认同”;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在后续的实际发展过程中,政府和农民的利益诉求却是不同的:作为一种自我目标的实现,注重生活稳定的农民期望上述发展目标可以通过逐步革新、注重实践差异和长期生活得到保障等方式来实现;而作为一种“唯GDP主义”的政绩发展方式和“晋升锦标赛”下的组织激励模式,一些急于体现“政绩”的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尽快完成“发展”目标,往往倾向于通过单方主导、计划先行、政策简化和激进措施等“工具化”手段来实行。目标相同,发展方式却不同,这就自然导致政府和农民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利益的分化和对立。对于前者,可以说农民是一个类似“共谋”角色的发展参与者;但是对于后者,又不得不将其看作是一个类似“受害”角色的代价承担者。由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进行一种视角转换,从阶段论的角度来分析农民在发展过程中的角色矛盾现象。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引起我们重视:

第一,认清和重视农民对生存权利的追求。在以往的研究中,“强国家、弱社会”的研究框架,使不少学者过于关注农民作为“受害者”的一面,因而忽视了政府与农民共同追求发展的一面。但实际上,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到,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农民其实一直在追求发展,而其目的也自然是在寻求一种生活质量的提升和生命安全的保障。所以,当提倡让农民得到更好生存与发展时,并不是要求他们去与政府“合谋”,而只是说,作为一种更好的生存手段,农民有资格来利用这些现代化的手段提升自己。因为这就是他们应有的一种发展权利,跟“合谋”与否没有关系。

第二,指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结构性不平等。在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虽然政府与农民都有着追求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但是在后续发展的实践过程中,政府与农民在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是不对等的。而也正是这种不平等的结构,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与农民发生利益分歧的时候,急于展现“政绩”的他们不是选择平等对话,而是选择利用手中的权力予以强制推进。而一旦这种强制得不到有效制约,那么处于弱势地位而又缺乏利益表达机制的农民,就可能从一个最初与政府共同追求现代化的“共谋者”逐渐“退变”为一个现有发展过程中的“受害者”。

第三,倡导一种新的发展理念。要让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真正的提升,改变农民“受害者”和“共谋者”并存的矛盾局面,就必须在当前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倡导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在这种新的发展理念里,政府和农民应该处于一种平等的发展地位,农民的差异应该得到尊重,自主的发展权利也应该得到实现;而即使当我们要求政府发挥其自身主导作用时,各级官员应该是把追求农民发展的质量而不是政绩的数量作为自身工作努力的目标;而当遇到对立与分歧时,政府和农民应该积极开展对话,而不是一味对抗。由此,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全面发展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才能得到更好实施。

正如孟德拉斯在上世纪60年代以为青年一代农业劳动者的现代化已经为农民社会的残存敲响了警钟,二十年后他却不得不承认,经过岁月的洗礼和农民的自我努力,法国的乡村社会又重新焕发了新机。所以,回到中国的情境来,当现代化、城镇化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发展主流的时候,我们希望中国的农民能有一个更好的未来。但是,以上的农民角色矛盾分析却使我们看到发展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发展的路途也是不平坦的。所以,要让农民实现一个更好的未来,我们就有必要对农民的发展有一个更加清晰的理论认知。由此,本文对农民角色矛盾的分析,也算是对此方面的一个继续思考。


注释:

1)王为径、陈世栋:《权力形变与资本迁移:发展主义语境下的国家与乡村关系》,《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2)朱晓阳:《黑地·病地·失地---滇池小村的地志与斯科特进路的问题》,《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3[]亨利·伯恩斯坦:《农政变迁的政治经济学》,叶敬忠主编:《农政与发展当代思潮》第1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9页。

4)杨华:《征地拆迁对农村阶层分化的影响---基于湖北省荆门市城郊农村的调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5[]米格代尔:《社会中的国家---国家与社会如何相互改变与相互构成》,李杨、郭一聪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5~57页。

6[]埃斯科巴:《权力与能见性:发展与第三世界的发明与管理》,许宝强、汪晖编:《发展的幻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86~92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2页。

8[]德尼·古莱:《残酷的选择:发展理念与伦理价值》,高铦、高戈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9页。

9[]沃勒斯坦:《发展是指路明灯还是幻象?》,许宝强、汪晖编:《发展的幻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3页。

10)(5[]H.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533页。

11)朱晓阳:《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2003-2009)》,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3~25页。

12[]德尼·古莱:《残酷的选择:发展理念与伦理价值》,高铦、高戈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82页。

13[]迈克尔·伍滋:《全球乡村?---全球化背景下的乡村能动性与乡村转型》,叶敬忠主编:《农政与发展当代思潮》第2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65~82页。

14[印度]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1~33页。

15[]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31页。

16[]凯迪·加德纳、[]大卫·刘易斯:《人类学、发展与后现代挑战》,张有春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8页。

1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6页。

18)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7年,第18~20页。

19)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

20[]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7页。

21)(5)(6[]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95208212页。

22[]德尼·古莱:《残酷的选择:发展理念与伦理价值》,高铦、高戈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48~151页。

23)(3[]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229404页。

24[]汉娜·阿伦特:《共和的危机》,郑辟瑞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31页。

25)(3)(4)(5[]H.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603915835页。

26[]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208页。

27)(3[]马格林:《农民、种籽商和科学家:农业体系与知识体系》,许宝强、汪晖编:《发展的幻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320页。

28[]凯迪·加德纳、[]大卫·刘易斯:《人类学、发展与后现代挑战》,张有春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2~83页。

29BrookeWilmsen“ProgressProblemsandProspectsofDam-InducedDisplacementandResettlementinChina”ChinaInformationvol.25no.22011pp.139~164.

30ElisabethJ.Crol“InvoluntaryResettlementinRuralChinaTheLocalView”TheChinaQuarterlyno.1581999pp.468~483.

31)罗兴佐、贺雪峰:《农村社区组织建设与公共品供给》,《理论与改革》2008年第2期。

32[]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等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第215页。

33)孙立平、郭于华:《“软硬兼施”: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过程分析---华北B镇定购粮收购的个案研究》,《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鹭江出版社,2000年,第2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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